5月24日,记者从烟台市生态环境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自实施《烟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以来,烟台市民争做环境违法举报“吹哨人”,踊跃举报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记者了解到,我市有奖举报首笔奖金已于近日发出。
据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21日,生态环境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我市某港区码头堆放装卸水泥、熟料,未采取降尘措施,造成粉尘污染问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调查。
经查实,该企业在港区码头对水泥、熟料进行卸船作业时,使用雾炮车喷淋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现场扬尘污染较大,未能采取有控制扬尘排放措施。另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散货码头有部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煤炭、煤灰等)露天堆存,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且未采取有效覆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
针对以上两种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对该企业处以5.、3.万元罚款。同时,依据《烟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及时与该市民取得联系,对其进行现金奖励。
来源:水母网
(凤观烟台)
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作处理。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