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等4所
独立学院转设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4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事项予以公示。4所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的独立学院为: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和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公示时间为:年0月3日至0月9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我厅反映。有关反映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形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