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3日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获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63号),明确了企业新吸纳就业和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以工代训”*策。目前,我市已经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符合条件企业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号)年6月日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上述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小微企业在*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0万元。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大型企业在*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申领流程
企业前往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新吸纳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再网上填报申请,通过“烟台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