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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上午,江西高速交警直属八支队第十二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名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徒步行走。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下高速并送到车站,自掏腰包帮他回家。
当天,执勤民警巡逻至辖区宁定高速定南联络线5公里处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高速路上行走。
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男子姓曾,两个月前在西安旅游时身上的财物被人偷了,于是他准备从高速徒步走回老家广东连平县。因为没有钱,一路上他风餐露宿,白天靠捡废品卖钱勉强填饱肚子,晚上就在桥洞下过夜。在流浪2个月后,途径宁定高速定南联络线时(赣州市定南县境内),才被执勤民警发现。
了解情况后,民警吩咐食堂给曾先生煮好面条,让他赶紧填饱肚子,接着民警把曾先生带到客运站,帮他买好了回家车票和路上充饥的食物。临上车前,曾先生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开心地握住民警的手,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