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童佳怡通讯员谢楠)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十四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标志性战役之一。如何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日前,烟台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烟台市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年6月30日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包括烟台市陆域全域和约1.23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范围。提出“年年底前,全市海洋生态环境巩固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不低于96.2%”的主要目标,并另设置国控河流省控及其他河流消劣目标、各区市行*区域内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控制、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面积、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提升、“美丽海湾”数量等7项预期性指标。
《实施方案》提出陆海统筹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环境风险防范、美丽海湾建设和绿色海洋零碳岛先行区建设等5方面共11项重点任务。陆海统筹污染防治方面,部署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监管、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岸滩环境综合整治等7项任务。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统筹实施自然岸线保护、滨海湿地和岸线修复、互花米草治理、候鸟迁徙路线和栖息地保护、濒危海洋物种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等任务。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部署开展涉海风险源排查检查、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等重要工作。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立足“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目标,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科学提出申报创建1个国家级“美丽海湾”、3个省级“美丽海湾”的目标。在绿色海洋零碳岛先行区建设方面,落实《长岛国际零碳岛“双碳”发展规划》要求,引领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的高质量发展和长岛国际零碳岛建设,打造烟台绿色海洋双碳先行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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