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3/10/15 16:21:00
近日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借了朋友块钱,因为穿着裙子,没有口袋,也没有背包,就放在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里。不料在吃饭的时候,她就把塑料袋放在了桌子最里面,上面还放了一个口罩。没想到,她吃完饭匆匆离开了,一个小时后才想起这事,当她返回饭店后,钱不见了。女子找到饭店的负责人王经理,王经理给她截取了当天的视频。女子看到一名服务生在收取垃圾时有一个动作比较可疑。记者询问当时是什么情况?女子继续说道:“那么服务生刚想收拾垃圾,随后突然缩了回来,监控显示她旁边有同事也在收拾桌子。旁边的同事离开后,她停顿了几秒,我看见视频中这个服务生就拿着钱直接放到碗里,然后端着走了。”记者问:“你是什么时候发现钱不见了的?”女子非常气愤地说:“大概一个小时吧!我返回店里问了这名收拾桌子的服务生,她说当作垃圾丢掉了。”记者问:“那么你去找了没有?”女子回答道:“找了,她说垃圾就倒在了楼下的垃圾站里。随后,我跟着她们几个人来到楼下,翻了5包垃圾也没有发现丢失的块钱。”记者联系上了饭店的王经理,王经理讲述了当时的情况。她说:“当天陈女士来吃饭,把钱放在了桌子的一角,然后把口罩放在上面,吃完饭后就走了。店员小周平时负责接待,那天下班后帮忙收拾桌子,她没有看就把塑料袋收掉了,就当垃圾扔掉了!”记者又找到了小周,问:“你对当时发生的事,还有没有印象?”小周信誓旦旦的说:“没有印象,如果有印象肯定会上交吧台的!”陈女士听了小周的话表示怀疑,陈女士说:“当时我问你看见一个塑料袋没有?你说是不是放在桌子一角,有两指宽?我说是的,你既然看得那么清楚,为何没有看清里面装的是钱呢?”陈女士接着说:“块钱叠在一起,整体有一定的厚度,透过塑料袋也能看见里面是钱,你一定在说谎!”小周表示:“我绝对没有看见,当时着急下班,匆匆忙忙收拾东西就走了,谁会在意一个塑料袋呢?”陈女士还提出了最值得怀疑的一点,她说:“饭店提供的视频显示,她去收拾桌子的时间是1点58分,但是她端着收拾好的盘子去厨房的时间却是1点56分,这一点是我最怀疑和想不明白的地方。”饭店的王经理对此做了解释,她说:“前厅和厨房的监控上面,时间上是有错的,但是小周走过来的路程是没有错的,监控显示她在中途没有停过。”记者找到了后厨的工作人员,一位大妈表示:“我们没有看到,当时垃圾比较多嘛!没看到塑料袋,也不知道里面有钱啊!”最后,饭店的王经理表示,愿意自掏腰包承担元的赔偿。但是陈女士一再坚持认为这块钱是在饭店丢失的,理应赔偿全部金额。最终,双方没有达成一致,陈女士选择了报警。笔者认为,作为成年人带着财物去消费,理应注意保管。通过陈女士的诉说,其无法证明有块钱,更不能证明这块钱就是在饭店丢失的。而作为店家,考虑到顾客的感受,自掏腰包赔偿顾客的损失,也算仁至义尽。笔者提醒广大朋友,在饭店就餐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现金不要随便乱放,或者放在显眼的位置。通常情况下,顾客在就餐时服务生没有为顾客保管财物的义务。现在大多数饭店总会贴出温馨提示,提醒顾客妥善保管自身财物。作为经营者,饭店确实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是这种保障是有局限性的,通常是指提供的食品不会危害顾客的身体健康、经营场所符合安全要求等。顾客在饭店吃饭由于疏忽大意造成财产损失,是个人的原因造成的,与饭店没有关系。因此,陈女士无权要求饭店予以赔偿。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