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王晓丹记者江跃中)拿出多年积蓄买房,可谓是一件大事。房产中介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桥梁,本应做好交易服务,维护双方利益。但近日普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中介人员私吞百万房款的诈骗案,中介江某因*博输钱,费尽心思诓骗购房者,将近百万元房款骗入自己口袋。江某因诈骗罪,被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图说:被告人江某虚构销售总监“叶总”,一人分饰两角自导自演编造的聊天记录。普陀区检察院供图(下同)
年3月,朱女士看中某处楼盘,询问后得知,该楼盘已售罄。机缘巧合下,朱女士结识了中介人员江某,有一天,江某神神秘秘地把她叫了出来,称自己与该楼盘的销售总监“叶总”关系甚好,对方可以提前告知尾盘出售消息,让朱女士安心等待即可,边说边展示和“叶总”的聊天截图,一番说辞下来,朱女士被江某的一通鼓吹“洗脑”,愈发信任对方,心想:“终于可以买到心仪的楼盘了!”。
转眼到了8月初,朱女士接到江某通知:“明天尾盘就放出来了,今晚转5万元房款意向金给我,明天我带你看房。”满心欢喜的朱女士立即转账5万元,可第二天,本应带她看房的江某却失联了……
原来,此时的江某已然走上不归路,他沉迷*博欠下许多外债,*迷心窍的他盯上自己中介人员这一身份,假意帮助被害人买房,博取信任后骗取房款。这种伎俩他手到擒来,被害者也不止朱女士一人。
图说:被害人转账60万的汇款记录,转入被告人江某个人账户中
年4月初,想要置换房屋的吴女士找到江某看房,看了一天后,江某敏锐察觉到对方十分中意某一套房,为了把握“机会”,不放掉“大鱼”,当天晚上,他便制造该房销售火热的假象,假意好心提醒:“那套房子好多人要买,您看中的话要尽快下手,不然就晚啦。”果不其然,吴女士听到消息后,购房心切,江某见“鱼”上钩,顺势提出让对方先支付5万元作为房款意向金,当晚,吴女士想都没想便将5万元转入江某个人支付宝账号中。之后,江某又以支付房款订金等各种理由骗取吴女士夫妇共计人民币80万元,钱款到账买房事宜却迟迟没有推进,察觉到异样的吴女士联系江某,对方再次上演失联戏码,气愤的吴女士遂报警。
经查,年3月,被告人江某系某房产中介人员,以帮助被害人朱女士购买楼盘房屋为名,虚构认识销售总监“叶总”,以意向金为名骗取被害人朱女士5万元。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江某在为被害人吴女士夫妇办理购房手续时,以需要支付意向金、订金为由,骗取被害人夫妇80万元,而上述房款均被江某挥霍一空。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江某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检察官提醒:在生活中,无论您是买房、卖房还是租房,一定要前往正规中介公司,对房产中介公司的资质进行核实,并找寻专业中介。支付房款时,要向中介公司的对公账户支付相关款项,切忌汇入中介人员私人账户,尽量面对面打款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