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亲不幸离世后,小女孩蓓蓓就跟着叔叔生活,然而正值她初升高那年,却突然提出要从叔叔家搬出去住,想与外婆生活在一起,但叔叔才是蓓蓓的指定监护人,若是没有叔叔的签字,蓓蓓是无法参加考试的。而后叔叔也确实拒绝了签字,这对叔侄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矛盾?以至于后来蓓蓓的外婆将叔叔告上法庭?
蓓蓓的妈妈在她小时候就因为宫颈癌去世了,年仅二十几岁。母亲的去世给蓓蓓留下了深刻的阴影,好在爸爸和奶奶对其爱护有加。到了年,家里的房子拆迁,因为户口关系,爸爸得到拿到了一百多万以及一套拆迁房,他们一家人都沉浸在搬新家的喜悦中。可惜年,还不等入住新家,蓓蓓爸爸就因为突发心脏病去世,留下蓓蓓一个人孤苦伶仃。此时蓓蓓的监护人成为了一个问题。
其实叔叔并不是蓓蓓的唯一监护人选,但是外婆家条件不好,仅有一室一厅,年纪又大难以抚养幼童。爷爷在早去世,奶奶身体抱恙,老人家们只能纷纷放弃监护权。然后叔叔就成为了蓓蓓的监护人,并且得到了30万和一套拆迁房的管理权。这一切都是在居委会的见证下完成的,双方达成了书面协议。此时蓓蓓年幼的心可谓是千疮百孔,她非常害怕,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去叔叔家会过得好吗?
年,蓓蓓已经在叔叔家生活了四年,外婆突然收到了外孙女的来电,对方强烈要求要跟着她住,甚至把东西都收拾好了。此时外婆才了解到,原来蓓蓓过得并不快乐,与叔叔一家人大大小小的矛盾不断。可生活的摩擦是免不了的,让蓓蓓爆发的契机是什么呢?外婆很想知道内情,奈何蓓蓓却突然默不作声,外婆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挖掘不出来,只能作罢,想着为这个可怜的外孙女做点什么。于是就将叔叔告上法庭,以此来争夺蓓蓓的抚养权。
接到案件后,相关人员很快就动身调查,看看是否能够私下调解。叔叔见到法院的工作人员后,一脸无奈,表示自己在能力范围之内为蓓蓓做足了打算。在确定蓓蓓要住进家后,叔叔搬离朝南的卧室并进行重装,之后选购家具也去是原木打造,一类生活用品全都由蓓蓓亲自挑选,满意后再购买回来。得知蓓蓓学习成绩不理想,叔叔特意请一对一家教给她补课,希望蓓蓓能提高学习成绩,可谓是尽职尽责。如果只听叔叔的一家之言的话,看起来似乎真的没有任何问题。她对蓓蓓的关心爱护都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他和蓓蓓的主要矛盾在哪呢?
原来蓓蓓想要一部手机,可叔叔考虑到孩子还小,等上高中大学再买也不迟,家里也不是负担不起,蓓蓓在与外婆联系的时候无意间透露了自己的想法,结果外婆疼爱孙女,二话不说就掏腰包给蓓蓓买了一部手机,这件事成为叔叔个蓓蓓产生隔阂的导火索,因为叔叔在看到手机后竟然直接把它扔了,蓓蓓瞬间红了眼睛,跑进卧室埋头哭了起来,觉得叔叔就是看自己不顺眼,手机是外婆花钱给自己买的,凭什么叔叔说扔就扔。
之后外婆得知此事,又给蓓蓓买了一部新手机,叔叔发现后直接没收,表示没得商量,还对蓓蓓说以后要么不联系外婆,要么就直接跟着外婆住,说什么都不听。蓓蓓一听这话感到委屈极了,买手机怎么就错了,为什么不相信我有自控能力呢?她忍不住在日记本上写下对叔叔一家人的抱怨,对外婆的依恋,没想到叔叔看到了蓓蓓的日记本,他想着不是自己的孩子打不得还说不得了,觉得蓓蓓实在难管。难道这就是蓓蓓离开叔叔家的真相吗?
随后法官得知,蓓蓓此前一直都不知道爸爸给自己留了一套房产,结果外婆提醒蓓蓓不要让叔叔家私吞了属于她的东西,为什么叔叔没有告诉蓓蓓这件事情呢?外婆表示叔叔家说话不能全信,要知道蓓蓓并没有一直住在叔叔家,初中三年有两年都是住宿,除了周末,周一到周五都不回家,对此叔叔的解释是腾不出手接送孩子,并不是不愿意送,大人也需要工作赚钱的。
更让外婆气愤的是,叔叔压根就不把蓓蓓放在心上,连衣服都不买,每次她看到孩子穿的都是旧衣服,只能自己带着蓓蓓全身换新。外婆边说边摇头,她既心疼又担忧,万一蓓蓓无法跟着她生活,等回到叔叔家,岂不是更加尴尬?
既然法定监护人是蓓蓓的叔叔,就说明一点,只要蓓蓓出了一点小意外,不管她跟着谁住,叔叔才是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蓓蓓跟着外婆生活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年,正当法庭准备开庭的时候,叔叔竟然突发心脏病无法正常出庭了。此时法官经过走法调查,以及整理原被告双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心里大概有了底,可惜实在不巧。考虑到叔叔的身体状况,以及为了不拖延案件审理,法官做出前往叔叔家里开庭的决定,过程中,双方多次爆发激烈冲突,而蓓蓓的情绪也愈发低落,法官留意到其似乎有抑郁的倾向。监护人变更到底能不能顺利完成呢?
叔叔认为外婆居心叵测,极有可能是为了那套房产和30万来的,而且叔叔一直没有办理房产权变更手续,担心的正是只要一转交,那么外婆直接出手房产,蓓蓓就什么都没了,而对于蓓蓓来说,房产和钱是她的底气之一,加上双亲都以不再,如果再失去了房产,她还能信任谁呢?
同样外婆也怀疑叔叔才是想霸占房产的人,她一个每个月退休金能拿七千元的老婆子,也没几年好活的了,要卖房子做什么,还不是都留给蓓蓓傍身用的,如果说之前她总是问叔叔什么时候办理房产变更手续,那也是担心叔叔把着不放。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偶尔还飚出几句脏话,一同出庭的蓓蓓躲在角落里不停擦眼泪,止都止不住,独自舔舐内心伤口,像是路边流浪的小动物,等着哪位好心人收留自己。
法官发现蓓蓓的情绪不对劲后,认为这个孩子的心理受到创伤是无法避免的,若是处理不好此案,被伤害得最深的还是蓓蓓,自父母离世后她可以说心灵无所依靠,随风漂泊,或许她也曾尝试托付真心,但又不知道如何与叔叔一家人和睦相处,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区别还是很大的。之后法官决定休庭十分钟,并想与蓓蓓单独谈几句话,试图对她进行心理疏导。
其实这场案件的焦点其一就是孩子的监护权,蓓蓓到底应该与谁共同生活的问题,其二则为孩子的财产问题。要知道叔叔和外婆都是蓓蓓的血缘至亲,是她在世上仅有的亲人,双方如果在孩子面前争执不休的话,对蓓蓓的伤害是难以想象的,影响会持续很久甚至贯穿她整个人生。
蓓蓓本人的意见是希望和外婆生活,这是她的主观意愿,一个15岁的孩子,即使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也能为自己的未来拼上一把。叔叔最终还是尊重了蓓蓓的意思,表示愿意让出监护权,但那30万的财产她不同意交给外婆,他不可能对蓓蓓一点感情都没有,语重心长地表示,这笔钱的意义蓓蓓现在不明白,但等监护权转移后,自己也失去了管理权,若是由法院监管的话,那么叔叔才愿意全部放手。可这件事情非同小可。
尽管外婆为了证明自己对钱没想法,也放话说由法院监管,但并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也不能从此开创先河,法官顿时头疼不已,万一是出了意外,假设遇到了贪污,那问题就更大了,蓓蓓的权益也无法保证。可在财产问题上,叔叔和外婆互相质疑,也许这也是他们对蓓蓓共同的心意吧,哪怕叔叔不再是蓓蓓的监管人,回忆四年来的点滴相处,他难免想为侄女再尽点责。
陷入两难的法官,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那就是由第三方监管那30万的财产,但暂时处于美好设想的阶段,此次案件由于财产问题暂未全部结案,由法官择日再判。可惜的的是,查阅了大量资料后,法官发现可借鉴的案例几近于无,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之处,差异较大。除了第三方人选的问题,那么就是公证处和公益组织托管两个法子。随后外婆提出要由自己的外甥也就是蓓蓓的表舅舅管理30万的财产,在经历过全面的考核后,表舅舅郑重地在协议书上签字,叔叔放下心来,蓓蓓也如愿以偿。等到她18岁后,这笔钱就会正式交付给她,而银行卡放在外婆这里,密码则由表舅舅保管,一人一半,安全性也得到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