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内容每天如期与您分享
引言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公告,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个人委托方享受免征增值税*策,从年5月1日开始拍卖公司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我们姑且称之为“文物艺术品拍卖代开发票”*策,是一直被限制交易的民间个人收藏的文物第一次开出正式发票。
中国拍卖业协会紧锣密鼓的出台了配套措施,通知会员做好业务、合规方面的准备,并与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就文物拍卖标的备案、文物流通、拍卖市场规范发展等重点问题进行交流,签署了合作协议,迎接因疫情而推迟的年春拍。
附税总公告相关规定原文
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策的,拍卖行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
拍卖行应将以下纸质或电子证明材料留存备查:拍卖物品的图片信息、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价款代收转付凭证、扣缴委托方个人所得税相关资料。
文物艺术品,包括书画、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漆器、竹木牙雕、佛教用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文房清供、古籍碑帖、邮品钱币、珠宝等收藏品。
一、文物艺术品“开票规范化”,是国家局以财税*策引导企业收藏的一步。
“文物艺术品”概念并非法律上的概念,文物商店并不一定只经营艺术品,个人出售的文物叫做“古玩”,在法律上的概念是“旧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款规定,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收藏品依据这一规定计税,就算上了拍,拍卖公司也只就所收取的佣金出具发票,价格动辄几千万的“旧货”没发票。企业凭拍卖公司的“佣金发票”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入账所购拍品,不正式,大部分企业不接受。
非营利性质的博物馆等会计制度规定设“文物文化资产”科目,企业会计则没有这类规定,许多财务专家建议企业会计应该增设专门的“艺术品”科目,进行会计计量和核算。这次基于国家税总的*策,企业会计第一次出现了正式的“文物艺术品”科目名称,对应“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代收货款”税控发票,作为在帐企业资产被正式承认。
应该说:“文物艺术品”是一个税法概念。“文物”是行*法上的概念,规定了五大类文物,均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机构依据程序进行行*认定,其中包括“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即为文物艺术品。其他类的文物,还有当代艺术品,也有活跃的交易和买卖,但是并不在这次支持企业收藏的范围内。
二、对于企业来讲,可投资资产入帐,可以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对于“古玩”行业来讲,终迎来文物艺术品的正名,开启了资产化时代。
对于任何财产来讲,在财税法上获得一席之地,才是资产化、金融化的开始。
回顾艺术市场的火爆史,“秋风萧瑟,洪波涌起”,盛世收藏的二十年火爆与经济的粗放发展、监管不到位、腐败盛行的大背景分不开。任何一个市场的命运,都是更大、更广阔的环境决定的,包括了*治、经济、金融、法制、科技等一切影响社会分配的因素。自从年反腐断崖式下跌、重整到如今,在生死边缘摸爬滚打了数年的古玩商,终于迎来了新的、健康的、持续的动力。
在这几年里,税收大数据稽查、影视业反逃税反洗钱、个人所得税的普遍征管、银行帐户的全面监管,税基管理已经在基础设施上做足了功夫,沉舟侧畔千帆待发,病树前头万木萌新,文物艺术品作为低所得税、低交易税率、有金融属性、有广阔升值空间的资产,势必进入企业和个人的财富配置清单。
具体到艺术品如何入账,猫腻很多。如果以费用或者固定资产入帐,按规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再经过若干年的折扣,根据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残值最低可达5%,老板可以用5%的价格把已经升值几倍的艺术品“收购”到自己的腰包,企业资产又大大方方的流失,是典型的避税加逃资。
这种现象曾经愈演愈烈,以至于几个地区的地方税务局包括北京东城区、浙江宁波等地,专门发文规定如“纳税人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古玩、字画以及其它艺术品的支出,不得在购买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在处置该项资产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作为“投资资产”入帐,不得作为“固定资产”入帐。
不过,促进文化发展是国家层面的战略,尽管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乱象,总体态度不应该是压制的,顾全大局的国家税务总局,还是从来没有对成规模的“艺术品避税”正式表态。
对于文物艺术品行业来讲,如果说需求是发动机,那么财税*策是加油站。现代国家最大的财权,就是税。中国被一些自称为市场经济的国家忌恨,批评中国是“国家资产主义”式的发展方式,4G、5G、新能源、包括眼前的芯片,都是国家战略、*府补贴、财税倾斜的产物。
冒着疫情,穿越行业寒冬,当税总的目光投向文物艺术品的时候,意味着一波永不停息的“慢牛”将要开始。当然,规定的出台,离不开行业的努力。规定迅速出台的背景,是年春拍因疫情原因还未开始,中国一线的拍卖公司已濒临破产的惨状,以及股市突然快速拉升,宏观*策救市的意愿十分强烈。
三、规范纳税是文物艺术品资本市场形成的基石,国家经济稳定、企业财富增长与社会文化发展都将受益。
“开票、收税”是“牛市”的象征而不是对行业的阻碍。这是因为艺术品行业税率低。
艺术品、古玩行业对“税”比较陌生,不明白税是通向资本市场、通向金融的通行证。企业上市确认收入,最大的一块就是补税。年海关曾经掀起一场艺术品查税风暴,拿下了行业的几个巨头,其核心目标是打击大机构、大企业借助艺术品洗钱、避税,对普通的收藏家和小经营者没有什么触动。古玩、艺术品行业还是叫喊税太高,只要收税就嫌高。
事实上交税心疼是没有纳税意识,逛地摊形成的习惯,艺术品的交易税其实是非常低的。以个人交易为例,北京拍卖行接受送拍的,按成交价为收藏家代扣代缴3%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拿年终奖的企业高管不敢想象的低税率;浙江省和北京进行税源竞争,只收交易总值收取2%的个税。买卖艺术品赚差价最高都只有18%上下的税,跟卖二手货适用同一税率,是个人取得收入中税率最低的。
对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来说,税是约束价格炒作的重要手段。比如,互联网刷单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不正当竞争,排行榜靠“刷”出来,真正的好商品、好作品不能出头。但是这种恶现象一直没有有效的手段治理。今年冒着疫情,国家“放风”禁止刷单短短几个月之后,一声令下,向前追溯三年,要求刷单商家依据交易记录纳税,纳税直到破产,毫无姑息,毫无疑问刷单行为从此根治了。
“假拍”、“虚高”成性的艺术品交易如果每次都就升值部分缴18个百分点的税,对标的艺术品是否真的具有真正收藏价值就值得考虑一下了。交易税将净化、提升艺术品市场的品质。
以个体户为主体、小打小闹的古玩行业,一定要刷新对“税”和“艺术品资本化”的认识。
第一,文物具有唯一性、可识别性,不可再生性。这意味着它的价值可能稳定的上升,不会受到无限生产、作者声誉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而且受益于国家文化复兴*策的带动。
当代艺术家的作品是可以量产、无限生产的,上拍免征增值税,很容易被虚开发票、避税洗钱的不法分子利用,企业帐上会出现大量的“假资产”。文物则一定是“真资产”,能够被股东、资本市场所接受。
第二,此外,文物艺术品的“风格”,区别于其他文明与现代“中西融合”产物,有非常独特的特征,可以品牌化、符号化,同时也是标准化的前提。就如房地产、*金之所以具有金融属性,是因为其稀缺性和可标准化的特征。当代艺术家则是个性化的、非标的。而非艺术品文物例如作为思想载体的古籍,是需要传播、复制才能发挥最大价值,“善本”本身对于绝大部分企业经营也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也不适合企业私有资产收藏。
第三,文化挖掘的无限潜力,使得文物成为“国家股”、“文明股”,有无限升值的潜力,具备将金融泡沫输入实体经济的功能,然而不像房地产一样炒起来就妨害了“住”。艺术品没有实际使用价值,却有文化价值,尤其文物艺术品的价值可称为文明的价值。许多行业也应该有自己的博物馆,没有企业收藏,这类专业博物馆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因此,资产化不仅是从文物艺术品开始,事实上基本是限于文物艺术品。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艺术品价值链能够“畅通”,除了财务投资性的企业收藏、家庭收藏之外,机构的专业化收藏才是艺术品社会价值的支点和依托,如果博物馆永远不敢进行社会征集,专业收藏与收藏投资永不打通,意味着文物艺术品的资产价值永远得不到体现。由于缺乏评估标准,国有博物馆迟迟不愿意与社会收藏互通。“正式发票”将成为价格评估的合理合法依据,有据评估、有据征集将指日可待。
五、年,“文物艺术品”成为企业资产的正式类别,这将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首先,合规风险防控大法务的对应服务。
拍卖公司成为行业的核心、推手与责任主体,对合规要求较高;委托人与买方的争议,拍卖公司也会因过错责任受到牵连。国家对行业的监管,也将通过拍卖公司这个“抓手”。联想这些年的“影视税务风暴”前溯三年、连霍尔果斯这样的地方避税法也被戳破,拍卖公司应加强自律,形成体系化的、完善的应对措施、有风险拨备方案。
其次,基于多年来大成律师团队在构建有据确权、有据鉴定、有据评估“三确”体系的专项服务的成熟和成功经验的支持。
再次,推动文博产业发展的*策研究并落实到文博产业资产化、市场化、金融化的项目,专业服务已成体系。加上此次财税新举措的无缝对接,可以预期推动企业全面进入民间收藏,盘活企业资本、整合企业债务、重组企业资产,发挥巨大的作用。
世界企业家收藏俱乐部拥有高端客户群体:
(文章源自网络版权属原作者世界企业家收藏俱乐部)
如果您喜欢此篇文章,记得发到给好朋友哦!分享智慧,好运常伴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