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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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人吃它中毒警惕食用这两种水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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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个别地区

发生家庭食用河豚鱼、海母

引发食物中*或疑似食物中*事件

春节将至,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提醒

警惕食用河豚鱼

海母引发食物中*

河豚鱼

因含有河豚*素,食用后易中*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药和治疗方法。

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

广大消费者切记

不购买、不自行

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

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

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海母,又称水母

海产无脊椎浮游动物,已知约有种。在对近日广东省食用海母引发疑似中*病例的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海母可能存在*素而引起口唇发麻、手脚麻痹、四肢无力、头晕等疑似中*症状。

建议广大消费者不尝鲜

不贪口腹之欲

不要食用海母、野生蘑菇、

鲜*花菜、织纹螺以及一些

可能具有*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特别提醒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

留心食物中*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圃发布编辑部

编辑:高丽琳

责编:洪泽文

编审:李华*

素材来源:*圃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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