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个别地区
发生家庭食用河豚鱼、海母
引发食物中*或疑似食物中*事件
春节将至,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提醒
警惕食用河豚鱼
海母引发食物中*
河豚鱼
因含有河豚*素,食用后易中*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药和治疗方法。
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
广大消费者切记
不购买、不自行
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
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
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海母,又称水母
海产无脊椎浮游动物,已知约有种。在对近日广东省食用海母引发疑似中*病例的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海母可能存在*素而引起口唇发麻、手脚麻痹、四肢无力、头晕等疑似中*症状。
建议广大消费者不尝鲜
不贪口腹之欲
不要食用海母、野生蘑菇、
鲜*花菜、织纹螺以及一些
可能具有*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特别提醒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
留心食物中*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圃发布编辑部
编辑:高丽琳
责编:洪泽文
编审:李华*
素材来源:*圃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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